?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江宁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江宁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编制的《南京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江宁政务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南京江宁区竹山路311号2楼209室;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25-87181196;传真电话:025-87181196;电子邮箱:jnybfj@163.com;邮政编码:211100。
(二)受理程序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依申请公开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申请人如有不同请求须分别申请,本机关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作适当归并处理,无法归并的请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25-87181198,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11号210室,邮编:21110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