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坚持依法育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江宁街道青少年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创办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法治教育为核心,以街道少年法学院为载体,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知法守法懂法护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街道少年法学院,推动建立健全江宁街道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推进资源整合、齐抓共管,完善工作制度、队伍管理,改变以往“条块分割、各行其是”的松散状态,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和实效。
(三)工作原则。坚持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以法治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相结合,采取面对面授课、主题活动和网络微视频、小案例等形式,灵活多样开展法治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家长教育相结合,既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也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法治教育,推动家长为孩子树立正确的引领示范;坚持校内教育和校外实践相结合,延伸学校教育、衔接社会教育、实践法治教育,积极依托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和法治体验活动。同时,在江宁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创建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二、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架构。成立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总体负责辖区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由街道政法委书记任院长,综治、司法、文教负责人担任常务副院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辖区内各中小学分管法治的副校长任副院长;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江宁人民法庭、文教、团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宁街道综治中心,主要负责街道少年法学院的日常工作保障;街道少年法学院接受区少年法学院的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
2、整合师资力量。街道少年法学院在本地区五老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法律顾问、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公安派出所民警、江宁法庭法官等人才资源中组建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师资库”。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加强与区少年法学院、街道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互动,本着便利原则,科学合理利用好师资力量,充分发挥政法系统关工委德法教育宣讲团和街道师师资力量作用。
3、创设教育载体。各村(社区)、各学校利用自身优势,打造一批社区课堂和学校课堂,把学校的法治教育与村(社区)的法治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街道范围内打造全方位立体式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街道校外辅导中心站、村(社区)校外辅导站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课堂,设立法治辅导员1-2名,由所在地区政法干警、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担任,适时组织开展辅导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寒暑假以及重大节假日等契机,开展系列法律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如专题法治讲座、现场咨询会、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法治夏令营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让青少年亲身参与法律体验。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手段,开辟青少年法治教育新平台、新阵地。
4、开展关爱帮教。街道少年法学院是推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结对帮教、引领人生等活动的有效载体和平台,要将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止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未成年人受侵害,预防未成年人涉毒。在街道少年法学院任课的老师、五老辅导员、法制副校长既要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要有针对性地对辖区有不良行为的问题少年,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协助司法所挽救转化工作,发挥少年法学院关爱帮教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推进综治各项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确保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零涉毒”。
三、工作职责
1、少年法学院办公室。全面负责街道少年法学院的运行,制订学习计划,对接区少年法学院,协调街道少年法学院各成员单位开展日常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负责为辖区内各少年法学院法治教育工作站授牌,指导协调各工作站日常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开展;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工作例会。
2、少年法学院成员单位。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部门负责少年法学院师资力量选拔,并配合服从街道少年法学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安排,负责各类法治教育教案的准备、授课工作,负责创建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法治教育工作站。各派出所根据分片警务室分布各选拔一名驻村民警,江宁法庭选拔一名法官,司法所选拔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一名法律工作者。各中小学校负责协调校内学生参加街道少年法学院的法治教育课程,配合街道少年法学院的各项工作开展,推荐一名老教师为少年法学院授课老师。各村(社区)负责结合自身资源,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社区工作站,结合社区实际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社区课堂实践活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场次。各村(社区)摸排各辖区内五老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推荐为江宁街道少年法学院师资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少年法学院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责任重大。少年法学院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细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例会,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整合力量、形成合力。
(二)精心组织实施。街道少年法学院要充分发挥基层优势作用,加强与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德法宣讲和法治实践活动,特别要加强社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特点,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三)加强工作保障。街道要给予少年法学院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以购买必要的教学资料以及组织相关活动,对基层授课人员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街道少年法学院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结合各自领域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方案和活动计划,积极发挥各自领域优势。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党工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