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汤泉假日广场地名命名的批复

南京协众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汤泉假日广场”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经南京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汤山街道,东至炮院路(暂用名),南至纬八路(暂用名),西至南京协众瑞东汽车有限公司,北至南京协众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规划用地的建筑物命名为“汤泉假日广场”(Tāngquán?Jiàrì?Guǎngchǎng)。
希你单位按照批复地名进行广告宣传,并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一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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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0:10:30重新编辑